一、系統簡述
1.1系統簡介
火災報警控制系統是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心臟,可向探測器供電,具有下述功能:
1)用來接收火災信號并啟動火災報警裝置。也可用來指示著火部位和記錄有關信息。
2)能通過火警發送裝置啟動火災報警信號或通過自動消防滅火控制裝置啟動自動滅火設備和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3)自動監視系統的正確運行和對待定故障給出聲、光報警。
二、工作原理及構成
2.1工作原理
火災報警控制系統主要由觸發器件(感煙探測器、感溫探測器等);火災報警裝置(聲光報警器、警鈴等)以及具有其他輔助功能的裝置組成。它能將火災初期燃燒產生的煙霧、熱量、光輻射等物理量通過觸發器件轉換成電信號,傳輸到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啟動聯動設備實施滅火。(如圖2.1-1)
2.2部份系統構件
A溫感探測器:通過監測探測周圍環境溫度的變化來實現火災防范。(如圖2.2-1)
B煙感探測器:通過監測煙霧的濃衣來實現火災防范。(如圖2.2-2)
C氣體控制主機:接收探測器件信號,輸出控制指令。(如圖2.2-3)
D警鈴:發出聲音報警信號。(如圖2.2-4)
E聲光報警器:發出聲音、光源報警信號。(如圖2.2-5)
F放氣指示燈:氣體噴灑指示信號。(如圖2.2-6)




